歌曲《多了一个家乡》******
改革开放后,城市化迅猛发展,许许多多的人或“北漂”,或“南下”,或“西移”,或“东迁”,从此,工作、生活在了新的家乡。有人说其是另一个故乡,也有人将之定义为新的家乡,我更认同后者。他(她)们心藏“乡愁”与“城愁”,用“没有得拿什么去舍”这一本我的价值追求,激励自己努力打拼、逐梦。“脚步匆忙因那放不下的力量”,这力量是和解想像与现实的最好方式,可以打造美好的今天,遇见更好的自己。
人间正道有沧桑。在高楼林立、硬朗有型的城市,我们蘸着疼痛,也写着幸福。谁不渴望这城市像故乡一样“也有那柔软的地方”,以期疗愈感伤与疼痛、宽容失败和平凡。幸好,这城市用温暖的光将那些愁绪、感伤和疼痛缝合在我们的身体里,化作“虚无”。
愿你我:在这里,能安放下自己的灵魂,拥抱妥妥的幸福。
此歌,致敬亲爱的城市,致敬向往美好、追逐梦想的那每一个你、每一个我。(词作者:周卫平)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******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
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
本报讯(记者刘玉)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《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,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,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、使用教材、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。
辽宁规定,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、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,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,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。
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、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%。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%;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%。被纳入“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”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教师(含教研员)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。
在收费管理方面,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,公开培训内容、培训时长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等信息,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,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。同时,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,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,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:30。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